Thursday, September 24, 2009

鴕鳥

從小,我便被形容為一個冷靜,或者,冷漠的人。

有時候,我不否認。當年紀尚幼已經知道失去至親的滋味,除非天塌下來吧,否則,甚麼都會過去的,再大再多,其實也沒有甚麼大不了。

只是長大以後,發覺自己愈來愈愛哭。一丁點事情已經能夠叫我感動。不過,我相信知道這個的人不多。

論表裡不一,我應該是數一數二。

其實,這樣的性格挺吃虧。不是每個人都有緣份、有時間去研究你是個怎樣的人,在了解之前或許已經把人都嚇跑了。

本性難移,我也沒辦法。

因為我知道自己重視別人有否在意自己,為怕失望,所以我讓自己不去期望別人會記得;
因為我怕希望愈大失望愈大,所以我寧願告訴自己我不需要。

正如感情上的理智,也是百轉千回後的產物。

因為認真,因為珍惜,所以處處顯得小心奕奕,如履薄冰。
因為假若我對你的好被糟蹋被忽視,傷害更大。



所以呢...?
求求我的老闆別再把我往牆角推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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